北京市门头沟区私营个体经济协会成立于1982年,原名北京市门头沟区个体劳动者协会,是经门头沟区社团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社团法人组织。北京市石景山区私营个体经济协会会员包括在门头沟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私营企业(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制以及其它组织形式的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的从业人员。
随着北京市私营个体经济的发展,门头沟区私营个体经济协会及其会员队伍不断壮大。迄今为止,门头沟区私营个体经济协会下属5个分会,拥有会员近万人。 协会内设办公室、组织部、宣教部、信息部、北京市立飞担保服务有限公司、下设门城、永定、军庄、王平村、斋堂五个分会。
北京市门头沟区私营个体经济协会的职能可分为服务、教育、宣传、协调、监督五大方面。具体有:依照协会章程,组织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开展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引导、培育私营个体经济健康发展;向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业户会员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做好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会员与人民政府的联系沟通;组织会员开展文明经营、优质服务等竞赛活动;引导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遵守诚实守信的商业道德,守法经营、依法纳税、公平竞争,接受行政机关依法进行的监督活动;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私营企业个体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对政府有关部门进行社会监督;为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会员的生产经营活动提供各种服务,维护其合法权益;设立向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融资担保的服务机构;帮助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办理须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批事项的有关手续,为会员生产经营提供方便。
多年来,北京市门头沟区私营个体经济协会为门头沟区私营个体经济的发展做了大量工作,得到了广大私个会员和区委、区政府领导的高度评价,成为广大会员信赖的"娘家"以及连接会员与党和政府的"桥梁纽带"。
2002年12月23日,在门头沟区私营个体经济第六次代表大会上,“门头沟区个体私营经济协会”更名为“门头沟区私营个体经济协会”
2001年8月3日,北京市第十一次人民代表大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了《北京市促进私营个体经济发展条例》。其中,专章规定了私营个体经济协会的地位、作用和职责。